移民香港服务
香港投资移民计划
资格准则
香港投资移民适用以下人士:
l 所有外国籍人士
l 澳门特区居民
l 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籍永久居民身份
l 无国籍但已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并持有确实可以重新进入该国的文件的人士
l 台湾居民
投资者必须符合以下准则,才合资格根据本计划申请来港:
l 根据本计划申请来港时已年满18岁;
l 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拥有不少于港币650万元的净资产
l 在向入境处递交申请书前的六个月内,或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不不少于港币650万元投资在或许投资资产类别
l 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没有不良记录:以及能证明有能力支持自己及受养人的生计和提供住所,而无须依赖在香港或许投资资产所带来的任何收益、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最近资产证明超过港币700万元)
申请程序
移民顾问在收妥申请人递交之所需文件后,该申请约需时6至8个星期处理;如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不齐全,处理程序将受阻延。
受养人来港
投资者可携同受养人(即配偶及十八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来港,惟必须能够支持受养人的生计和提供住所,而无须依赖在香港或许投资资产所带来的任何收益、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
所需文件
一,办理第三国家永久居留所需文件:
1, 中国旅游护照(有效期不少于12个月)
2, 彩色照片1寸6张及2寸6张(白色背景)
二,办理香港投资移民所需文件(家庭形式)
1, 结婚证书及公证(主申请人)
2, 出生公证(每位申请人)
3, 无犯罪记录公证(16岁以上申请人)
4, 出生证明书(18岁以下申请人)
5, 中港通行证(每位申请人士)(全本复印)
6, 中国身份证
7, 中国户口本(全本复印)
8, 中国护照(每位申请人士)(全本复印)
9, 有关学历及专业资格的证书(主申请人)
10, 主申请人之父母的个人资料(附件一页)
11, 过去五年的个人收入证明(主申请人),例如:每年薪金收入,租金收入等等(注:可由公司发信证明申请人之工作性质、职位及每年收入)(附件一页)
12, 在申请前两年的个人(650万或以上)净资产的证明文件副本(主申请人),包括:
l 银行存款(储蓄户口、来往户口、定期存款、股票)
@ 两年内每月的月结单或流水单
l 房地产
@ 评估报告
@ 房产证或买卖合同及付款收据
l 如用公司作资产证明
@ 营业执照
@ 章程
@ 审计报告
@ 财务报告(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
@ 验资报告
@ 完税证或税单
@ 工商局之登记证明
(注:如有需要,上述文件需提供正本)
13, 现时在房地产的投资的证明文件(投资移民用途),包括:
l 物业
l 楼花
l 土地
(注:需提供正式买卖合约、楼契、银行付款证明或收据)
14, 现时在金融资产的投资的证明文件(投资移民用途),包括:
l 股票
l 债券
l 基金
l 存款证
l 后偿债项
l 其他和资格的集体投资计划









